上海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

来源 互联网 | 发布时间 2017/09/08 16:17:16

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6月15日0时至7月4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人员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交纳考试费,打印报名凭证和准考证,并扫描“上海司考”微信二维码,及时获取最新司法考试动态和政策解读。

  (二)网上报名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当签署《应届本科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三)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自行完成网上报名或打印准考证的报名人员,可由本人于6月24日至6月30日期间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件照片、考试费等报名必须的相关资料,到上海市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徐汇区小木桥路470号接待厅,近零陵路口),由工作人员现场协助办理网上报名,不得代办报名。

  (四)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报名网站对上传电子照片的具体要求,《电子照片编辑制作指南》可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为JPG格式,参考尺寸为宽413像素×高626像素。上传的证件照片必须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通过后(短信通知)才能进行网上交费,此照片将作为报名表、报名凭证、准考证、考生信息确认表、考试成绩通知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申请审核授予表、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五)按照司法部要求,今年上海考区各考点全面实行考场安全管理系统(即人像识别比对)试点,要求考生进入考场须统一拍照,为保证考生按时参考,提醒考生应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并预留进场拍照时间,上传电子照片必须要规范。因个人原因上传照片不符合规范要求,经人像识别比对存疑人员可能对进入考场造成影响。

  (六)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本人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版照片,《电子照片编辑制作指南》可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交费。

  (七)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使用可供网上支付的银联卡,选择支付银行和指定账户网上交纳考试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为确保网上报名审核工作顺利进行,按上级通知,今年在上海考区报名人员网上交费金额暂定为240元/人(最终以市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核定收费标准为准,多退少补)。网上交费成功后方可打印报名凭证,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不得再自行更改报名地点和身份证、学历信息,因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网上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