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201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互联网 | 发布时间 2017/09/08 16:24:05

据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关于201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可知,东明县本次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9:00—8月30日24: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9月2日24:00。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相关说明。报名参加中级考试的人员由“经济技术资格(中级)考试”入口进入;报名参加初级考试的人员由“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入口进入。

  兴安盟考区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报名后即可网上交费,待查询成绩通过后,在指定时间内携带各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盟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核。

  二、考试时间、科目

  (一)经济(中级)考试

  2017年11月4日(周六)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二)经济(初级)考试

  2017年11月5日(周日)

  上午  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 14:00—16:0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考试时长由以往的2.5小时调整为2小时)

  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或称机考)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应试人员须知

  (一)经济(中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试结束后收回。由于试卷编排采用“变换卷”方式,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并按要求正确填涂试卷代码,未按要求填涂试卷代码的,将影响考试成绩,后果自负。

  (二)经济(初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禁止应试人员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应试人员可提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电子化考试—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服务专区,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

  (三)考试大纲发布。2017年度经济考试大纲将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两种:一是以电子书形式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上发布,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可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以网页形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上发布,供社会公众免费浏览。

  (四)考试结束后还将采取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五、考区设置

  201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区12个盟市及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所在地共设13个考区。

  六、考试收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